近日,監管部門對一起涉及內幕交易和證券賬戶違規出借的案件作出了嚴厲處罰決定。本案中,相關主體因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證券交易以及違規提供證券賬戶用于他人炒股,被依法采取監管措施并作出經濟處罰。
經查,本次受罰的三名當事人包括:
1. 徐成會:作為內幕消息知情人,通過控制他人賬戶進行非法交易
2. 牟賽英:案發時擔任A公司董事、副總裁等職,同時兼具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身份
3. 李正楠:出借個人證券賬戶供他人使用
處罰決定顯示:
- 對徐成會采取"沒一罰三"的行政處罰措施,即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金額三倍的罰款
- 牟賽英因未盡到勤勉義務、未能阻止違規行為發生,被處以相應經濟處罰
- 李正楠因違規出借賬戶,受到警告處分并繳納一定數額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徐成會與此前因內幕交易案受罰的徐誠惠在多個維度高度相似:
- 姓名拼音完全一致,均為"xu cheng hui"
- 出生年月接近,均出生于1965年2月
- 籍貫相同,均來自山東省棲霞市
這一現象引發市場對兩人身份是否為同一人的關注。結合本案處罰決定書中徐成會的身份信息與其他公開資料比對,可以發現兩者存在高度關聯性。
近年來,監管部門持續保持對內幕交易和證券賬戶違規出借的高壓態勢:
- 根據新修訂《證券法》相關規定,個人從事內幕交易最高可被處以違法所得十倍罰款
- 對于賬戶出借或借用行為,監管同樣設置嚴厲罰則,頂格處罰金額為50萬元
業內人士指出,隨著法律制度不斷健全、監管技術持續升級,資本市場秩序將更加規范,違法違規成本也將進一步提高。在此背景下,市場參與者更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避免觸碰監管紅線。
目前,相關主體均已按要求繳納罰款并完成整改。A公司因經營狀況不佳已按規定程序退出市場,顯示監管部門對違法失信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