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10 證券簡稱:福光股份 公告編號:2025-044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或誤導性陳述。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同意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19】1166號),公司獲準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880.0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25.22元,募集資金總額為978,536,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60,839,543.97元后,實際到賬資金凈額為917,696,456.03元。
上述募集資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并由福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驗證(閩華興所(2019)驗字G-003號)。公司設立了專門的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及開戶銀行簽訂了監管協議。
二、新增募集資金專戶及三方監管協議
為加強募集資金管理,公司全資子公司福建福光天瞳光學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開立新的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公司已與保薦機構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該協議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不存在重大差異。
三、募集資金專項賬戶開立情況
福建福光天瞳光學有限公司已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賬戶名稱:福建福光天瞳光學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591907567010111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
截至2025年7月28日,該賬戶余額為0萬元,專用于存放和管理超募資金。
四、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一: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福建福光天瞳光學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丙方: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人)
協議內容包括:
1. 專戶資金僅用于超募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公司以存單方式存放募集資金的,需及時通知保薦機構,并承諾不質押該類存款。
3. 保薦機構有權隨時查詢專戶資料,公司及銀行應予以配合。
4. 銀行每月向公司提供對賬單,并抄送保薦機構。
5. 當從專戶支取的資金超過募集資金凈額的20%時,需及時通知保薦機構并提供支出清單。
6. 保薦機構有權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但不影響協議效力。
7. 如銀行連續三次未按時提供對賬單或拒絕配合調查,公司可終止協議并注銷專戶。
8. 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募集資金全部使用完畢后失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7月29日
編輯:金杜